各党支部、各系(室):
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进一步健全教职工疫情防控网格体系
成立系(室)疫情防控工作组,构建学院、系(室)、教职工疫情防控三级网格体系,在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,组织实施本系(室)疫情防控工作。
1. 金融工程系疫情防控工作组名单
组 长:张海永,负责本系(室)防控工作组织实施;
副组长:董春丽,负责宣传教育、督导等工作;
成 员:朱盼盼、胡鹏,负责信息搜集、整理、日报等工作。
3. 经济统计系疫情防控工作组名单
组 长:余晓美,负责本系(室)防控工作组织实施;
副组长:徐应超,负责宣传思想、信息核实等工作;
信息员:叶静,负责信息收集、日报等工作;
宣传员:葛梅梅,负责防疫知识、法规、政策等宣传工作。
3. 应用数学系疫情防控工作组名单
组 长:王 兵,负责本系(室)防控工作组织实施;
副组长:范媛媛,负责宣传思想、监督、信息核实工作;
成 员:丁洋、李艳、杜良丽、方龙飞,负责信息日报、防疫知识、法规、政策等宣传工作。
二、进一步做细做实教职工疫情防控有关工作
1.实行返滁返校教职工信息报告及承诺制度。教职工返滁返校必须提前两天向所在系(室)报告,经学院同意的方可返滁返校。各系(室)须要求自外地返滁返校教职工如实填报《信息报告表》,并承诺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观察(《返滁返校教职工信息报告表》见附件1),系(室)负责人审核后报学院。
2.对教职工中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排查。各系(室)要认真填写《信息排查登记表》,并填报《信息排查统计表》,及时报学院统一建立台账。主要包括:(1)近14天是否去过湖北或接触过湖北地区人士;(2)近14天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;(3)近14天是否接触过疑似病例;(4)近14天家属(共同居住者)有无从外地返回及健康情况,等(《教职工有关人员接触信息排查登记表》《教职工有关人员接触信息排查统计表》见附件2)。
3.在线填报健康信息。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试行教职工个人通过手机“掌上蔚园”APP或PC终端,在当天24时之前在线填报每日健康等信息(基本操作方法见附件3),各系(室)要通知所属全体教职工按时填报。现行各系(室)通过邮件进行教职工健康信息日报的方式暂时不变。
4.各系(室)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须落实包保责任、守土担责。要认真落实学校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任务;审阅核实本系(室)各类上报数据,保证信息真实准确;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学院防控办、院领导报告。
三、进一步加强校内出租(借)住户管理
1.明确包保责任,准确掌握校内住房出租(借)信息。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、各系(室)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教职工出租(借)校内住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各出租(借)校内住房的教职工户主为直接责任人。各系(室)要在前期初步摸排的基础上,加强与出租(借)校内住房的教职工联系,进一步做好租(借)住校内房屋人员完整信息(《信息登记表》见附件4)的核实和统计工作,包括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原住址、联系电话、寒假期间出行史、(计划)返校日期等。原则上,禁止校内住房出租(借)给本校在校学生居住;如有,严禁学生开学前返校居住,并在本租(借)期满后不得续租(借)。
2.加强联系沟通,动态掌握租(借)住校内房屋人员相关信息。各系(室)要建立校内房屋租(借)住人员假期基本情况和潜在风险信息台账,落实好校内房屋租(借)住人员的“日报告、零报告”制度。校内房屋租(借)住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,要每天填写《健康日报表》(见附件5)发送给户主,户主于每天晚上22点前报送给各系(室),报学院防控办王学金处备案,学院于次日上午9点前将《校内房屋租(借)住人员健康情况日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6 )报学校。
出租(借)校内房屋的教职工,一方面要加强对房屋租(借)住人员宣传疫情形势、防控常识和学校管控措施,另一方面要配合学院,精准统计上报房屋租(借)住人员往返或者经过武汉及周边地区、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、接触新冠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人等情况,及时了解并报告房屋租(借)人中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以及发热咳嗽等情况。
3.强化联防联控,确保校内出租(借)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要强化协作,联防联控,共同做好租(借)住校内房屋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校园疫情维持“零状态”。
(1)租(借)住人员凭校保卫处发放的出入证进入校园,接受检测体温和相关问询登记。疫情防控期间,应谢绝其他亲戚朋友来访。
(2)校内房屋租(借)住人员除疫情防控、生病就医等需要外,不要外出。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物资,外出凭学校防控办出具的《出门券》方可出校门,外出上班人员需单位开具证明。外出必须戴口罩,无口罩不得出门。
(3)校内房屋租(借)住人员不得组织、参加各类聚会聚餐活动,不走亲访友,不相互串门,不扎堆聊天,不聚集打牌、打麻将、下棋等。对不听劝阻、聚众闹事者,由校保卫处采取强制性措施;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、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将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。
(4)出租(借)校内房屋的教职工必须清楚告知房屋租(借)住人员,从滁城以外的其他地方返回后,要自觉居家隔离生活14天,每天自测体温和报告健康状况。特别是假期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的房屋租(借)人,应主动向房东报告相关信息,不得隐瞒。居家隔离期间的生活必需品采购,校后勤处疫情防控志愿者提供服务(琅琊校区联系人:杨政18855041512(微信同号),会峰校区联系人:刘邦13955004355(微信同号))。不主动报告返校信息,拒绝接受门卫管理和居家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人员,将由学校将追究校内房屋所有者责任,同时将房屋租(借)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金融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0年2月15日
附件1:
返滁返校教职工信息报告表
学院:太阳成集团tyc9728
基本信息 | 姓名 |
| 电话 |
|
返滁时间 |
| 自何地返滁 |
| |
详细居住地址 |
| |||
有关健康 情况 | 本人健康情况 |
| ||
近14天是否去过湖北或接触过湖北地区人士 |
| |||
近14天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 |
| |||
近14天是否接触过疑似病例 |
| |||
近14天家属(共同居住者)有无从外地返回及健康状况 |
| |||
居家观察 承诺 | 本人承诺:即日起,按照滁州市和学校的要求居家隔离观察14天,期间自觉遵守有关规定,每天记录和报告健康情况。 本人签名: 年 月 日 | |||
二级单位 意见 | 二级学院书记/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: 年 月 日 |
温馨提示:居家观察期间有健康或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请向所在单位反映,也可向后勤部门(校医院)寻求帮助。
附件2:
太阳成集团tyc9728 教职工有关人员接触信息排查登记表
基本信息 | 姓名 |
| 电话 |
|
居住地址 |
| 健康状况 |
| |
人员接触 信息 | (1)近14天是否去过湖北或接触过湖北地区人士 |
| ||
(2)近14天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 |
| |||
(3)近14天是否接触过疑似病例 |
| |||
(4)近14天家属(共同居住者)有无从外地返回及健康情况 |
| |||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|
| |||
本人签名 |
| 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|
|
教职工有关人员接触信息排查统计表(上报防控办)
二级单位 | 第(1)种情形人数 | 第(2)种情形人数 | 第(3)种情形人数 | 第(4)种情形人数 | 其他情形 | 备注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附件3:
教职工个人健康信息在线填报方法
一、教职工可通过掌上蔚园APP(手机端)或综合服务门户(个人电脑端)填报,方法为进入“网上办事”。首次填报时,选择“教职工-首次疫情防控信息填报”。以后选择“教职工-每日疫情防控信息填报”,在当日24时之前填报完毕即可。
二、二级单位负责人、信息报送联系人须每天登录查看本单位人员填报情况(主要查看有无漏报、数据异常等情形)。具体操作方法由本单位联系人向负责人汇报。
附件4:
太阳成集团tyc9728校内房屋租(借)住人员信息登记表
住房信息 | 校区 栋 室 | ||||
本期房屋租(借)合同日期: - | |||||
房东信息 | 姓名 | 工作单位 | 联系电话 | ||
|
|
| |||
目前住址 |
| ||||
租(借)住人员信息 | 姓名 | 工作单位 | 电话 | 原住址 | |
|
|
|
| ||
|
|
|
| ||
|
|
|
| ||
|
|
|
| ||
|
|
|
| ||
|
|
|
|
备注:此表一次性填报。
附件5:
太阳成集团tyc9728校内房屋租(借)住人员健康日报表
住房信息 | 校区 栋 室 | |||||
房东姓名 |
| 电话 |
| |||
租(借)住人员信息 | 姓名 | 工作单位 | 联系电话 | |||
|
|
| ||||
|
|
| ||||
|
|
| ||||
返校前居住地 | 省 市 县(市、区) | |||||
近1个月是否有湖北、武汉等疫区旅行史 |
| |||||
近1个月是否有与湖北、武汉等疫区人员或本地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接触史 |
| |||||
(计划)返校时间 | 2020年 月 日 时 | |||||
返校方式 | 1.自驾;2.乘车(车次: ) | |||||
目前健康状况 | 1.健康,体温 度。 2.如出现异常情况,请注明体温,有无咳嗽、头疼、鼻涕、乏力等情况,以及出现时间等。
|
备注:此表每日填报。
附件6:
校内房屋租(借)住人员健康情况日报汇总表
| |||||||||
序号 | 校区 | 楼号 | 房号 | 教职工信息 | 租住人信息 | ||||
姓名 | 单位 | 联系电话 | 姓名 | 人数 | 租住人及共同租住人健康状况 | |||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